日前,南京工程公司被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“2007-2009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,这是公司再一次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。
江苏省文明单位每3年评选一次,要求必须逐级申报南京市住建系统文明单位、南京市文明单位,被评为南京市文明单位才能申报江苏省文明单位。多年来,公司党委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、十七届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积极响应江苏省、南京市和住建工委关于创建文明单位的各项要求,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、重组改革和发展大局,深入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,有力促进了公司三个文明建设的发展,取得了显著效果。公司已多次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。